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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思格存多起临床试验委托合同纠纷 应收账款走高逾期愈发严重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双方就合同履行进度产生争议。
作者:小溪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2021年3月4日,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诺思格”)回复了监管问询,内容涉及服务合同、行业政策、研发费用等。
据悉,诺思格于2020年7月6日提交了创业板上市申请,拟发行股票不超过1500万股,募集资金约6.10亿元,将用于数据科学中心项目、临床试验管理平台项目、SMO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招股书显示,诺思格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临床试验外包服务提供商,主要为医药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综合的药物临床研发全流程一体化服务,注册资本为4500万元。
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诺思格营业收入分别为2.71亿元、3.26亿元、4.25亿元、2.2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199.78万元、5249.06万元、8632.76万元、4461.70万元。
诺思格应收账款规模逐年增大,且逾期情况愈发严重。招股书显示,2017年末至2020年上半年末,其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7076.82万元、7736.33 万元、9424.41万元、4535.55万元;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分别为682.36万元、818.58万元、1526.94万元、1268.82万元。
诺思格表示,如不能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而提高应收账款的管理水平,则存在因应收账款余额持续增加而影响其资金周转能力的风险,同时还存在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或坏账准备计提不足进而影响其经营业绩的风险。
GPLP犀牛财经发现,诺思格曾与多家客户存在合同纠纷。
2014年6月,诺思格与瑞阳制药签署《“环索奈德气雾剂”注册临床试验委托合同》,约定由诺思格受托开展“环索奈德气雾剂”PK和注册临床试验相关工作,合同金额共计501.00万元。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双方就合同履行进度产生争议。
2020年7月,瑞阳制药向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诺思格返还其已支付的合同价款350万元及其利息,并赔偿因未按期完成药物的临床试验给瑞阳制药造成的损失500万元。2020年8月,瑞阳制药与诺思格签署《终止协议》,双方同意终止临床试验委托合同,诺思格退还瑞阳制药费用80.00万元。
此外,招股书显示,诺思格还曾与扬子江药业、天津天骄存在临床试验委托合同纠纷。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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