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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宇光电研发实力远逊同行 租赁厂房无产权存被拆风险
租赁问题不会对其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作者:小溪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2021年1月28日,上交所官网显示,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旭宇光电”)发行审核状态更新为“已问询”。
据悉,旭宇光电于2020年12月31日提交科创板上市申请,拟发行股票不超过2241万股,募集资金约2.82亿元,将用于技术改造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招股书显示,旭宇光电成立于2011年,主营业务为 LED 封装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为6723万元,实控人为林金填,持股比例为66.03%。
招股书显示,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旭宇光电营业收入分别为3.16亿元、3.35亿元、3.05亿元、1.3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998.84万元、2051.05万元、2035.22万元、1626.10万元。
在竞争激烈的LED封装市场站稳脚跟,加大研发投入必不可少,但目前旭宇光电的研发成果及人才储备远不及同行。
招股书显示,截至2020年6月末,旭宇光电及子公司合计拥有专利102项,而其可比公司鸿利智汇、聚飞光电的专利数量分别为750项、412项;旭宇光电的研发人员为53名,其可比公司研发人员均在百人以上。
(来源:旭宇光电招股书)
GPLP犀牛财经注意到,旭宇光电部分生产基地的厂房尚未取得合法的权属证明,存在被拆除风险。
招股书显示,旭宇光电及子公司承租的位于深圳市航城街道鹤洲南片工业区2-3号阳光工业园的物业,租赁面积为5820平方米,目前未办理报建及产权登记手续,为无产权的违章建筑。
旭宇光电表示,其实控人已出具承诺,如发生无法继续承租相关物业的情形,该公司可将车间迁移至其他附近厂房或自有厂房继续经营,且由此导致的厂房搬迁费用及其他损失由实控人承担。租赁问题不会对其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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