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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实业11亿元债权到期未获清偿 占净资产三分之一
2021年伊始,珠江实业就“爆雷”。
作者:芊芊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2021年伊始,珠江实业就“爆雷”。
1月22日,珠江实业发布公告表示,珠江实业(600684.SH)向广东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亿华公司”)提供的11.13亿元债权投资于1月18日到期未获清偿,占2019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4.63%。
来源:珠江实业公告
公开资料显示,珠江实业前身为广州珠江房产公司,成立于1985年4月, 1993年10月在上交所上市,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物业投资、物业经营等业务。
据了解,2018年1月16日,珠江实业与亿华公司、广州市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熊光投资策划有限公司等签订了两份合作合同,约定珠江实业受让安信信托所持有的亿华公司41%股权,并向亿华公司提供11.13亿元的债权投资。
珠江实业作为委托人、工行广州北京路支行作为受托人、亿华公司作为借款人签订《一般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约定工行广州北京路支行接受珠江实业委托,向亿华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1.13亿元。贷款期限自2018年1月19日起,至2021年1月18日止。上述合同签订后,珠江实业向亿华公司发放4笔借款,金额合计11.13亿元。
然而至截止日,11.13亿元的债权未获偿清。目前,珠江实业已就上述债权投资11.13亿元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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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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