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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稠州银行嘉兴分行被罚30万元 因个贷资金被挪用购房
浙江稠州银行嘉兴分行因信贷管理不审慎,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被处罚款30万元。
作者:牧舟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浙江稠州银行嘉兴分行领年内首罚。
来源:嘉兴证监局
1月11日,嘉兴证监局发布信息表示,浙江稠州银行嘉兴分行因信贷管理不审慎,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被处罚款30万元。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12月31日,宁波银保监局发布信息显示,浙江稠州银行宁波分行因多项信贷业务违规被罚款260万元,并责令该分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两次处罚时间相隔仅10天。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稠州银行初创于1987年,2005年完成股份制改造,2006年由地方城市信用社改建为商业银行。
浙江稠州银行2019年报显示,截至 2019年末,资产总额为2342.53亿元,较年初增加213.51亿元,增幅为10.03%;2019年实现净利润18.09亿元,同比增加2.97亿元,增幅19.77%。2019年末,浙江稠州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51%,较年初下降0.13个百分点。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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