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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源证券再收警示函 为何两年三次遭到监管措施处置
所推进的“大投行”“大资管”栽了跟头,开源证券收到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警示函。
作者:忱棠
审校:一条辉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2019年8月19日,因开展公司债券承销与受托管理、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存在问题,开源证券(832396.OC)收到证监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
这已是该公司近两年以来第三次遭到监管措施处置。此次受罚为开源证券敲响了警钟,让其放缓脚步反省自身,知错就改为时不晚。
成立25年 目标中国一流券商
1993年,陕西省迎来了陕西省开源证券公司这家刚刚起步的小券商。
2001年对开源证券来说是历史性的转折点,2001年初开源证券在批准下转制为证券经纪公司,2001年末公司在证监会批准下正式开业。
2014年12月,开源证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同月得到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2015年4月30日,开源证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挂牌。在完成两轮定增融资计32.29亿元后,2018年8月30日,开源证券从新三板摘牌。
从业绩方面看来,2019年上半年开源证券实现营收10.7亿元,同比增长175%,从2016至今首次实现大幅增长,净盈利实现3.8亿元,同比增幅高达900%,净利增速扭负为正,营收净利均创历史新高。
同时,开源证券公司官网显示,公司已形成以“大投行、大资管”为优势业务和核心引擎,正在向“在3-5年内成为营业收入和主要业务指标进入行业前20的中国一流券商、西部最佳券商”的战略目标稳步迈进。
投行、资管业务受罚,迎头一棒
但随着开源证券发展提速,步子迈太快产生的问题逐渐露出端倪,其主推的投行、资管业务合规存疑。
2019年8月19日,根据陕证监措施字〔2019〕17号文,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指出开源证券在开展公司债券承销与受托管理、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存在三项问题。
首先,开源证券投行业务专职内部控制人员数量不足投资银行类业务人员总数的1/10,公司债券及资产证券化项目质量控制不到位。
其次,开源证券债券项目存在未充分对债券发行人主要资产权利限制情况进行核查,未发现发行人报告期内个别年度未将实施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尽职调查工作底稿不能有效支撑调查结论或与募集说明书披露信息不一致的问题。
最后,开源证券没能充分履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职责,未完全按专项计划账户监管协议约定获取基础资产相关收费账户对账单,未有效核查专项计划资产是否与其他资产混同以及被侵占、挪用,未及时对基础资产产生现金流的能力较募集说明书预测发生较大变化进行披露。
根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开源证券予以警示,责令其按要求完善投行业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质量管控,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职业水平,确保业务开展与合规管理、风险控制能力相匹配。
向前追溯,2019年4月,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因内部控制不完善、合规及风控体系存在缺陷等问题,被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高管人员采取了责令改正措施和采取监管谈话等监管措施。此前的2017年2月,开源证券管理的两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新股网下申购时,申报金额均超出资管计划现金总额,直接责任人被要求接受证监部门监管谈话。
看来,开源证券距离“中国一流券商”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日后其能否一飞冲天就看整改的决心与落实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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