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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险企被罚6096万元
二季度保险业监管处罚情况如何?
作者:木子李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一直以来,中国银保监会的行政处罚都是保险行业监管的风向标。
2021年二季度,保险监管的重点在哪里?罚款金额最高的是哪家险企?被处罚次数最多的又是哪家保险公司呢?
466张罚单都涉及哪些问题?
普华永道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第二季度,中国银保监会及其分支机构共开出466张行政处罚罚单,共124家保险机构遭到行政处罚,罚金总计6096.45万元。
相比于2021年一季度515张罚单、7265.20万元罚款总金额,二季度的罚单数量和总金额远低于一季度,这与罚单公布时间推迟存在一定的关系,因为有许多罚单是2020年末做出了行政处罚于2021年初对外公布。
从处罚手段来看,中国银保监会的行政处罚手段主要涉及吊销业务许可证、停止接受业务、撤销任职资格、罚款及警告、责令改正5类。
具体来说,共441张罚单处罚手段为警告及罚款,占比约为94.64%;19张罚单涉及责令改正,占比约为4.08%;3张涉及停止接受业务,占比约0.64%;2张涉及撤销任职资格,占比约为0.43%;1张涉及停业整顿,占比约为0.21%。其中,停止接受新业务和停业整顿对保险机构的打击最大。
从被处罚险企类型来看,主要涉及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中介机构3类公司。
具体来看,2021年二季度,34家财产险公司共收到203张罚单,占比43.56%,被罚款总金额约为3778万元,占比61.97%;涉及财产险公司的违规行为主要有虚列费用;虚构中介;编造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给予或者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等。
34家人身险公司共收到143张罚单,占比22.23%,罚款金额合计1355.5万元。人身险公司的违规行为包括虚列费用;编造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给予或者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欺骗投保人等。
54家保险中介机构共收到94张罚单,占罚单总量的20.17%;累计罚款金额达873.75万元,占比14.43%。罚款金额以及罚单数量均低于财产险以及人身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违规行为集中于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利用业务便利为保险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虚列费用;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行为等。
值得注意的是,从机构类型来看,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无论是收到的罚单数量还是罚款金额都占据了二季度保险中介机构处罚总量的近80%。
财险公司成“重灾区”
2021年二季度,财产险公司是违规“重灾区”。超六成的罚款金额都出自财产险公司。不仅处罚金额最高,罚单数量最多,单笔最高金额罚单也被财产险公司“收入囊中”。
在财险公司二季度罚单中,单笔罚款金额最高的是中国平安财险揭阳中心支公司。4月14日,中国平安财险揭阳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揭阳银保监分局罚款58万元,6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款33.5万元,共计被罚91.5万元。
2021年二季度,中国平安财险收到罚单41张,总量为财产险企业罚单数量之最。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中国平安财险所在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并不“平安”,股价“跌跌不休”,保费收入下滑,遭股东大笔减持。
截至2021年6月30日收盘,中国平安(601318.SH)报收于64.28元/股,较2020年末的85.38元/股(前复权价)下跌24.71%。
6月17日晚,中国平安发布公告称,持股5%以上股东卜蜂集团有限公司,将以股本衍生工具交付股份的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中国平安H股1.83亿股,合计套现金额约为166亿港元。
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中国平安累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4222.10亿元,同比下降5.17%。其子公司平安财险、平安人寿、平安养老、平安健康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分别为1333.13亿元、2702.18亿元、 126.63亿元、 60.17亿元。
除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的内控问题也需要完善。
2021年二季度,中国人民财产保险累计被罚款金额971.2万元,总额为财产险公司之首,占二季度财产险罚款总金额约26%。收到罚单41张,总量为财产险罚单数量之最,占一季度财产险罚单20%。罚单包含公司罚单11张,个人罚单13张,个人及公司17张。其中包含50万元罚款以上的罚单6张。被罚原因主要为编制虚假资料,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虚构中介套取费用,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被前员工举报 中国人寿深陷舆论中心
2月23日,中国人寿(601628.SH)前员工张某某实名举报所在公司大量造假,将中国人寿多次推上微博热搜。张某某指出,嫩江支公司总经理保费造假,骗保套钱谋取私利等等问题,中国人寿的内控问题因此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4月28日,中国人寿公布了关于前员工实名举报的调查结果,中国人寿表示,前员工张某某反映的嫩江支公司时任经理孙某某相关违规违纪问题部分属实。孙某某任期内嫩江支公司在销售年金保险产品时存在与银行储蓄产品进行对比并承诺额外收益的问题;在销售队伍建设和销售管理中存在队伍人力不实、活动管理不严的问题;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虚列费用、套取佣金的问题。中国人寿将相关责任人撤职并追责,黑龙江银保监局亦对中国人寿嫩江支公司、黑河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同时,2021年二季度,中国人寿的内控漏洞显现明显,不仅领走了人身险险企最大金额的“内控”罚单,也是罚单数量最多、被罚金额最高的人身险险企。中国人寿保险2021年二季度累计被罚30次,罚单总量为2021年二季度人身险公司之最,累计罚款金额合计348万元。
3月9日,齐齐哈尔银保监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寿甘南支公司因内控制度建设不完善、未报告突发事件被警告并处罚款21万元。这是2021年二季度最大额的“内控”罚单。
中国人寿被罚的主要缘由为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等。而这些问题,大多与寿险公司佣金有关。
例如,鄂州银保监分局调查后发现,2019年,中国人寿鄂州分公司在银保渠道佣金中列支附加佣金(非直销成本)60544元支付给吕某、朱某、章某某、熊某某。但上述4人主要负责业务督导和队伍建设,系岗位工作人员。经查,上述4人并未销售保单,其薪资是由时任中国人寿鄂州分公司滨湖营销服务部负责人(经理)汪红柳参照公司内勤员工的薪资标准自主确定,并在佣金中列支。2021年5月20日,中国人寿鄂州分公司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被罚款10万元。
从地域分布来看,广东省处罚金额最高,黑龙江省开出的罚单数量最多。2021年二季度,广东省银保监分支机构共开具了总金额为1073.7万元的罚单,处罚总金额为全国第一,黑龙江省银保监分支机构共开出罚单42张,罚单数量为全国第一。
从监管部门动态来看,2021年6月,中国银保监会先后公布了《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多项政策规定出台,也意味着未来保险业的监管会更趋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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