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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头一遭!泰康人寿山西分公司某代理人被终身禁业
泰康人寿山西分公司代理人曹霞因违规展业,被处以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的行政处罚。
作者:牧舟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在保险业中,违规展业行为屡见不鲜,甚至成了行业潜规则,被监管发现后,大多也都是处以数目不等的罚款处罚了事。
然而,泰康人寿山西分公司代理人曹霞因违规展业,被处以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的行政处罚,这好像是保险行业代理人头一遭。
7月12日,山西银保监局发布公告称,因曹霞担任泰康人寿山西分公司个人保险代理人期间,在销售保险过程中存在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欺骗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等行为,曹霞被处以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的行政处罚。
来源:山西银保监局
公告显示,因采取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处罚文书,故依法送达《山西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可以看出,告知书仅披露了曹霞的违规事由,却并未说明其销售细节。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4月,山西银保监局发布的一则罚单中也有曹霞的名字。处罚决定书显示,其代理人曹霞的违规行为主要有:
一、该公司个人代理人曹霞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二、该公司个人代理人曹霞欺骗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三、该公司个人代理人曹霞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处决书显示,个人代理人曹霞的违法行为另作处理。
如此看来,7月12日山西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应该就是对曹霞的“另作处理”。
不过,此“曹霞”究竟是不是彼“曹霞”,恐怕只有监管和当事人才清楚。
近期,泰康人寿已有3名代理人被中国银保监会处罚。
6月21日,辽阳银保监局发布公告称,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两项违法行为,泰康人寿辽阳中心支公司王建被予以警告处罚。
4月16日,海南银保监局发布公告称,泰康人寿海南分公司保险代理人王颖,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处以警告并罚款2000元。
值得一提的是,以上3位代理人(曹霞、王建、王颖)的违法行为均提及返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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