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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庄园集团资金拆借流水达46亿元 关联交易不断还违规转贷
大庄园集团存在多起关联交易。
作者:小溪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2021年7月1日,中国证监会官网显示,大庄园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庄园集团”)预披露了招股书,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
据悉,大庄园集团本次拟发行股票不超过9000万股,募集资金14.75亿元,将用于中央厨房精深加工项目、优质动物蛋白智慧产业园项目等。
大庄园集团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专业从事牛羊屠宰、肉类加工、自有品牌连锁专卖和国际贸易的食品企业。其注册资本为2.70亿元,实控人为陈希滨、陈姣姣、陈金,合计控制81.11%的股份。
2018年至2020年,该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5.17亿元、40.27亿元、46.7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99亿元、1.71亿元、1.55亿元。2019年和2020年的营收增速分别为14.52%、16.10%,净利润增速分别为73.17%、-9.23%。
近年来,大庄园集团存在多起关联交易。
招股书显示,2018年至2020年,该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金额分别为1.25亿元、1.82亿元、1.17亿元,占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5%、4.51%、2.49%。;向关联方购买产品的金额分别为1860.44万元、3591.57万元、1141.94万元,占采购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0.62%、0.82%、0.34%。
此外,大庄园集团还存在关联租赁、关联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等情况。
其中,2018年至2020年,该公司与关联方的拆借资金流水(包含拆入和拆出)分别为4.63亿元、13.66亿元、27.85亿元,合计达46.14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大庄园集团还曾为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的要求,在不存在实际业务支持或超出实际业务量的情况下,通过合并大庄园联合和冰城黑牛取得银行贷款的违规转贷行为。而2020年,该公司发生的违规转贷总额达1.5亿元。
大庄园集团表示,其转贷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或拆借予关联方用于其生产经营或其他短期周转,未用于证券投资、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或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不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骗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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