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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宗罪”侵犯消费者权益 农银人寿被通报
农银人寿被中国银保监会点名并非仅此一次。
作者:禾凉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6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关于农银人寿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的通报》称,农银人寿存在借款人意外险经营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等4项违规。
来源:农银人寿
具体表现为农银人寿存在借款人意外险经营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对银保渠道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不到位、理赔、保全信息记录与事实不符、消费者重要信息失真的情况,从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基本权利。
据公开资料,农银人寿成立于2005年12月,注册资本为29.50亿元,为中国农业银行的控股子公司,大股东为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均为19.98%。
农银人寿被中国银保监会点名并非仅此一次。
6月1日,农银人寿广西分公司因未严格执行经备案的条款费率,而被责令改正,处罚款25万元;相关责任人彭莉强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5月8日,农银人寿浙江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而被罚款25万元,相关责任人蔡文伟因对上述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而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2021年5月14日,农银人寿宁波分公司因借意险未严格执行备案条款费率的违法违规行为,而被罚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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