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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诈骗客户存款532万元 邮储银行吉林分行等被判担责七成
又见“内鬼”骗贷,不过这次并非银行员工,而是根本没有揽储业务的邮政集团的员工。
作者:李木子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又见“内鬼”骗贷,不过这次并非银行员工,而是根本没有揽储业务的邮政集团的员工。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范某是邮政集团吉林分公司员工,负责管理发票专用章和发票。
2015年至2016年期间,范某在其所在单位并无高息揽储业务及其个人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以办理邮储银行高息存款业务为诱饵,以通过他人介绍并向被害人出具发票、带有虚假数额的存折、许诺还本付息等手段,吸收多位被害人向其付款共计531.50万元。
得手后,范某将其诈骗所得的资金挥霍一空,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
被害人的损失未得到赔偿,便将邮政集团吉林分公司、邮储银行吉林分行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邮政集团吉林分公司对范某使用发票、发票专用章的行为未进行妥善管理,导致范某利用发票及发票专用章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对此存在重大过错。
此外,邮储银行吉林分行未能证实是本人到邮储银行的营业机构开户并将开户存折交付本人,在经营中存在违规行为且管理上存在重大过错。
最终,范某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处罚金20万元,并返还被害人损失。邮政集团吉林分公司、邮储银行吉林分行被判承担7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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