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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增速下滑 存六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被通报
近年来,光大银行的增速下滑。
作者:振宇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行长空缺两个月的光大银行终于迎来新行长。2021年4月23日,光大集团副总经理付万军兼任光大银行行长。
近年来,光大银行的增速下滑。2020年,光大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425.35亿元,同比增7.32%;利润总额为454.82亿元,同比增0.71%;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为378.24亿元,同比增长1.26%。
2019年光大银行的营业收入增速是20.47%,净利润增速为10.98%。
(图片来源:光大银行2020年度报告)
2021年2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光大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通报指出,光大银行涉违规代客操作、短信营销宣传混淆自营与代销产品、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个贷业务与保险产品强制捆绑、存贷挂钩、违反质价相符原则收取财务顾问费等六项违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等基本权利,已要求其进行整改。
根据通报,光大银行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严重违规:
一、消费者通过光大银行自助设备购买理财产品时,存在银行员工违规代客操作的问题,涉及哈尔滨、太原、上海等地4家分支机构。
二、光大银行的短信营销宣传还混淆自营与代销产品。光大银行成都、济南、青岛等地7家分支机构在短信营销中存在片面夸大产品收益、混淆自营理财和代销产品等问题。
三、光大银行的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其中包括光大银行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管控不力,导致大量高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高于实际等级。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该行客户年龄超过70周岁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中年龄选项失真,涉及554家分支机构,其中北京、河北、吉林、福建、大连等地分支机构问题较为突出。
四、个贷业务与保险产品强制捆绑。光大银行与某财险公司合作开展的“联合I贷”和小额无抵押贷款业务未区分消费者信贷风险水平和授信状况,限定承保机构、强制捆绑搭售保险,严重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五、存贷挂钩。光大银行石家庄、沈阳、南昌、郑州、广州、南宁、重庆、成都、深圳、鞍山等10家分行存在存贷挂钩的违规问题,要求借款人以办理本行结构性存款、单位定期存单、预存“还款保证金”等作为贷款审批发放条件。
六、违反质价相符原则收取财务顾问费。光大银行总行、武汉分行、苏州常熟支行收取财务顾问费但未向企业提供实质性服务,涉及6269.5万元。
《通报》指出,光大银行上述违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等基本权利,银保监会消保局已要求其进行整改。
(图片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