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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技术能力不足 外购高毛利率产品做贸易被重点问询
3月24日,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复了监管问询。
作者:小溪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来源: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2021年3月24日,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和顺科技”)回复了监管问询,内容涉及劳动用工、技术能力、创业板定位等方面。
据悉,和顺科技于2020年12月10日提交创业板上市申请,拟发行股票不超过2000万股,募集资金约6.15亿元,将用于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招股书显示,和顺科技成立于2003年,主营业务为BOPET薄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实控人为范和强、张静夫妇,合计控制66.67%的股份。
招股书显示,2018年至2020年,和顺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1.84亿元、2.37亿元、3.7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231.91万元、3585.84万元、7417.44万元。
GPLP犀牛财经发现,和顺科技存在外购聚酯薄膜成品并直接或简单分切后向客户销售的行为。2018年至2020年,其外购成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860.88万元、1118.33万元、925.7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77%、4.76%、2.47%。
和顺科技称,其外购成品销售主要系自身产能不足,或生产成本较高,或尚不具备生产能力。
此外,和顺科技表示,未来其将尽量减少外购聚酯薄膜成品,仅会在产能相对有限或客户有指定需求时,少量对外采购聚酯薄膜成品。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至2020年,和顺科技外购聚酯薄膜产品综合销售毛利率分别为19.85%、20.23%、15.84%,处于较高水平。对此,监管部门要求和顺科技说明外购产品销售毛利率过高是否合理。
和顺科技称,其早年从事贸易业务,积累了较为丰富的销售渠道与客户资源。其实控人之一的范和强对聚酯薄膜价格波动趋势、市场动向及客户需求等十分了解。因此其能够掌握时机,以相对较低价格自其他厂商外购成品,利用自身渠道优势对外以相对高价销售,从而获得较高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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