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GPLP

拟禁止第三方平台直接参与药品网售,利好医保型互联网医院扩容

快报道

拟禁止第三方平台直接参与药品网售,利好医保型互联网医院扩容

来源:新浪财经

6月2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完成意见征集。此次发布的《意见稿》,针对性地加强了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其中提到的“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引发港股、A股两地市场医药电商概念股大幅震荡,这一直接影响公众购药服务的政策一度冲上热搜。

新规如果实施将对互联网“卖药”产生哪些影响?遭遇“强监管”,第三方医药电商平台能否顺利转轨?行业赛道分化之下,数字健康行业格局又将带来哪些变化?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近年来,受国家政策及新冠疫情的影响,“互联网+医疗健康”行业迎来爆发式增长,网络药品销售市场亦按下“加速键”。有研究机构估测,2021年中国医药电商市场规模达2260亿元,到2030年该市场或达1.2万亿元。

在此过程中,第三方平台的药品零售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明确相关的管理义务已经势在必行。

《意见稿》指出,“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药品网络销售质量管理体系,设置专门机构,并配备药学技术人员等相关专业人员”,等等。

其中,针对《意见稿》中“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规定,引发业内各方的热议。

行业普遍认为,目前医药电商多为“自营+第三方平台”的模式,新政落地将对其业务形成冲击,将迫使第三方平台退出药品自营市场。当前主流的医药电商的自营业务,多数采用了投资自建线下药房并入驻平台进行线上销售的模式,这是否属于平台“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新规给后续执法留下了不确定性。

不过,也有媒体指出,文件还体现一个重要原则:医药电商需对自身作为平台经营者、作为药品网络销售者两种经营主体进行区分。这也意味着,医药电商要么纯粹做一个第三方平台,要么专心开展药品自营业务,“鱼与熊掌难以兼得”。

“该政策所指明显,第三方的药品网络销售平台,不可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一位参加了征求意见稿座谈会的专家告诉记者。

原湖南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秘书长黄修祥表示,通过股权穿透关系,第三方平台是否参与自营业务,查起来并不难。如果按照强监管的思路,企业未来想继续做第三方平台业务,可能还是要剥离自营业务。“在国家构建统一的大市场环境下,不能两者通吃了。”

东北证券研报分析指出,若政策严格执行,不排除电商自营通过剥离独立公司等方式,独立运营自营业务的可能性。考虑到此次实施条例为征求意见稿,后续政策(送审稿,正式稿)的态度更为关键。

《意见稿》给第三方医药电商平台业务带来了巨大的不确定性,资本市场立即“用脚投票”:6月22日当日,国内最大的两家医药电商平台京东健康和阿里健康分别大跌14.83%和13.85%,有医药电商业务的平安好医生也收获近6%的跌幅。

医归医、药归药、平台归平台

对药品网络交易的监管趋严,延续了政策监管层面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规范发展的政策导向。

前段时间,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下简称《细则》),亦对互联网药品处方销售戴上“紧箍”,《细则》要求,“严禁在处方开具前,向患者提供药品”、“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医务人员的个人收入不得与药品收入相挂钩”。

再结合此次《意见稿》,总体上传递出监管层对互联网医疗行业的监管逻辑:一方面,“药”归于“药”,遏制互联网平台成为药品营销的工具;另一方面,“医”归“医”,让互联网诊疗回归“严肃医疗”的定位。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邓利强认为,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是连接处方和供药的重要枢纽,是保障线上处方药合法销售的重要防线,负有对进入平台的药企药店、配送物流等监管责任。对资质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处方来源的监管,药品广告、处方药销售行为的监管,配送质量管理,记录保存的监管,以及向行政部门报告的责任,并及时处理网上投诉和纠纷。

通过明确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的权、责,规范第三方平台运行机制,在此基础上,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各个主体,才将能够在公平竞争、规范化管理的市场环境中开展“线上+线下”的药品销售,促进网络药品销售市场繁荣。

对第三方平台的利空,让各实体连锁药店迎来利好。受此消息影响,包括各大药店在内医药商业板块在22日纷纷强势领涨,药易购涨幅达到20%,漱玉平民涨幅10.63%,大参林上涨8.24%,老百姓上涨7.71%。

同样重要的是,《意见稿》和《细则》通过加强对互联网药品销售的管理,进一步厘清了医与药的界限,将促进整个互联网医疗行业进入健康发展的轨道,微医等数字医疗平台的医疗供应能力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值得一提是,阿里健康、京东健康等头部医药电商平台也正积极推动其业务升级,加大在医疗方面的投入。

中金公司此前分析认为,随着线上复诊行为流程的监管落地,行业中部分不规范的线上问诊行为或将在短期内得到出清,并对处方药销售的增量业务的放量节奏有一定程度负面影响,而对具备完善合规监管体系、完备诊疗购药流程手段的头部公司,集中度长期或将进一步提升。

市场扩容,“医保互联网医院”迎新机

自2015年全国首家互联网医院——乌镇互联网医院创建以来,“互联网+医疗健康”行业蓬勃发展,截至目前全国互联网医院数量已经超过1700家,成长出了既有专注“严肃医疗”的微医等数字医疗平台,也有以线上药品零售为主的医药电商平台,也同步带动了传统的实体医疗机构和医药零售行业的数字化升级。

随着《意见稿》和《细则》的密集发布,越发清晰地勾勒出监管方对行业的引导方向。尤其当前,我国多地进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数字医疗在促进医疗资源有序流动,提升医疗体系服务效能等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据媒体报道,在今年4月暴发的上海市新一轮疫情期间,瑞金、中山等公立医院互联网医院、以及微医上海互联网医院为代表的平台型互联网医院,通过打通在线复诊、医保支付、续方购药等全流程服务,开展互联网诊疗超100万人次,极大方便了疫情期间在沪市民就医配药。

近两年,在全国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的背景下,一些数字医疗平台探索以区域互联网医院为载体,联合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建立“数字健共体”模式,为行业打开新的上升通道。今年4月,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2022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中明确指出,“引导地方探索基层数字健共体建设”。

业内人士分析,监管层通过加强对互联网诊疗及医药流通的监管,推进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全流程规范,有利于互联网诊疗服务获得医保的规模购买和市场体量的扩容。而与此同时,新规也将进一步厘清互联网医院、实体药店和第三方医药电商平台之间的界限,有利于三类市场主体之间减少无序竞争,实现三者协同发展。

更多关于 快报道的文章

  • 快报道

    蔚来法务部回应“与其他企业资本层面谣言”称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

    By

    11月23日,蔚来法务部官方账号发文称,针对近日网络流传的蔚来与其他企业资本层面的谣言,蔚来已于第一时间报警并获受理。 蔚来法务部称,近日在多个社媒平台先后有多个网络账号酝酿、发酵、传播、扩散...

  • 快报道

    11月22日犀牛晚报

    By

    市场概况  A股市场:指数午后跌幅扩大,沪指失守3300点。截至收盘,沪指跌3.06%,深成指跌3.52%,创业板指跌3.99%。沪深两市合计成交额17896.85亿元,个股普跌,超4900股...

  • 快报道

    11月22日晚间重要公告一览

    By

    鲁北化工:全资子公司拟增资蒙达钛业 取得其10%股权 11月22日晚,鲁北化工(600727)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山东祥海钛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域潇蒙达钛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股东签订了《增...

  • 快报道

    自由现金流转正,蔚来“盈利路线图”浮出水面

    By

    蔚来已进入商业正循环轨道。

  • 快报道

    小鹏P7+首周交付创佳绩,何小鹏期待月销破万

    By

    作者:KimSu 近日,小鹏汽车董事长何小鹏在其社交平台上宣布,小鹏P7+在上市后的首周交付量已经创下历史最好成绩,他对12月P7+的交付量充满信心,期待能够突破万台大关。为了满足市场对P7+...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