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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股份子公司违法排污被罚20万元
经预处理后交丰都东方希望水泥厂协同处置。
作者:红橙
5月16日,金圆股份( 000546.SZ)发布的公告显示,其子公司重庆众思润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众思润禾”)近日收到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构成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金圆股份)
2022年2月16日,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对众思润禾现场调查,发现众思润禾于2021年12月20日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 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情况下,从2021年12月21日开展转移、贮存危险废物,经预处理后交丰都东方希望水泥厂协同处置。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众思润禾从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1月28日共接收危险废物约4700吨,预处理约1900吨,处置约1600吨,均超过重庆埠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需处置的689.02吨,已开展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但鉴于其主动停止生产,积极办理并于2022年2月18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依据《重庆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从轻处罚。最终,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决定对众思润禾罚款20万元。
金圆股份表示,将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相关人员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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