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犀牛财经视频:小米起诉大V被驳回 法院:知名企业要有容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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犀牛财经视频:小米起诉大V被驳回 法院:知名企业要有容忍度

“诬陷”还是客观评价?小米状告网络大V侵权案宣判

2021年5月25日 成都互联网法庭首案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网络大V名誉侵权案开庭

该事件起因还要追溯到2020年6月

当时有一场名为

“荣耀智慧屏对比小米电视”

的测评引发网友关注

随后一网红博主在其微博账号上

发布了该直播视频的一部分内容

并配文“小米电视可以轻松点着”

该微博也引来其他用户的跟帖评论

被小米认定侵犯名誉权 要求赔偿100万

7月22日成都互联网法庭

对该案件进行了宣判

该法院认为

被告发布的涉案博文不构成

对原告小米公司名誉权的侵权

小米公司要求被告

刊登致歉声明等请求

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

判决书上还赫然写着

知名企业应有一定的容忍度

小米的知名度与公众的讨论相辅相成

认定侵权应该使用更高的审查标准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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