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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竞争对手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 收供应商律师函或被诉
标榜股份主要客户包括一汽大众、上汽大众、上汽大通等整车厂及鹏翎股份等汽车零部件企业。
作者:小溪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2021年3月30日,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标榜股份”)更新了招股书。
据悉,标榜股份于2020年11月17日提交创业板上市申请,拟发行股票不超过2250万股,募集资金约5.67亿元,将用于汽车动力系统连接管路及连接件扩产项目、新能源汽车电池冷却系统管路建设项目等。
招股书显示,标榜股份成立于2009年,主要从事汽车尼龙管路及连接件等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为6750万元,实控人为赵奇,合计控制67.91%的股权。
标榜股份业绩总体上保持增长,2018年至2020年,其营业收入分别约为3.20亿元、5.63亿元、6.3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41亿元、0.92亿元、1.24亿元。
标榜股份主要客户包括一汽大众、上汽大众、上汽大通等整车厂及鹏翎股份等汽车零部件企业。
GPLP犀牛财经发现,鹏翎股份既是标榜股份的客户又是其供应商,还与标榜股份存在竞争关系。
招股书显示,鹏翎股份主要从事汽车流体管路和汽车密封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2018年至2020年,标榜股份对鹏翎股份的销售收入分别为6285.95万元、7688.46万元、8255.56万元;对鹏翎股份的采购金额分别为791.41万元、2139.71万元、826.7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标榜股份与其第一大供应商德国AFT存在呆滞库存纠纷及供货纠纷。
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0年,受政策、疫情等影响,标榜股份要求其供应商德国AFT停止生产特定型号的射流泵、接头、油管、单向阀等产品,由此德国AFT造成了呆滞库存。
2020年8月26日,德国AFT就上述纠纷向标榜股份寄送律师函,要求其承担呆滞库存及前期投入的损失共计76.54万欧元。
标榜股份称,其正与德国AFT进行商务协商,如德国AFT发起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其将认真对待。而截至目前,其尚未收到德国AFT就上述事项提起诉讼或仲裁的任何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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